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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4-28

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及管理处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及管理处日常工作的规范运转和重大问题的正确、科学决策,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及人员组成

  1、会议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党政班子全体成员。根据内容需要可扩大到党支部书记、科长及相关人员列席。根据内容不同,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处长主持。

  3、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会议内容及议事范围

  1、传达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行政及有关部门的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离退休工作的年度计划、总结及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订。

  3、讨论研究部门内部岗位设置与职责的划分及人员的考核。

  4、讨论决定离退休人员的有关事宜。各种经费的预决算,大额经费的支出审批。

5研究通过以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名义签订的对外的合同与协议,审查合同与协议的执行情况。

6、讨论决定离退休党总支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讨论研究向学校请示、报告的有关重要问题。

8、讨论研究书记或处长认为应该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程序及规则

1、班子成员对需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提议,会 前应做好充分准备。

2、与会同志对会议议题,要充分发表意见。

   3、对重大问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表决或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4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时,应暂缓作出决定,会后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若仍不能形成最终决策意见,可按组织程序向学校反映。

5会议原则要求参会人员到齐的情况下召开。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

  四、会议纪律及要求

1、做好保密工作。在会议讨论时,所涉及到的人和事,     及与会人员对议题的不同意见,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2、凡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的,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会议做出的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以集体研究决定的意见为准,任何个人不准违背集体的决定。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

离退休人员党总支、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2017年2月21日